部門聯合,加強304 省道韓城段交通管理
戴上安全“緊箍咒”為生命護航
日前,304省道發(fā)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輛大貨車與摩托車相撞,造成摩托車駕駛員與同乘者當場死亡。這起事故讓交通安全再次成為關注的焦點。針對該路段為何事故頻發(fā),記者進行了采訪。
304省道是來往我市運送煤炭、石油、天然氣的重要通道,全線長34公里。其中二級公路兩段共10.5公里,路面寬、坡道平緩、彎道少,分別為板橋鎮(zhèn)共裕村口西至薛峰水庫壩西、姚莊坡底至板橋鎮(zhèn)政府門口橋西;三級公路全長23.5公里,路面窄、坡陡彎急、視線差,途徑板橋鎮(zhèn)6個行政村。
近年,隨著我市經濟社會的發(fā)展,市場經濟更加活躍,鄉(xiāng)村旅游新業(yè)態(tài)興起,經由這條路段的機動車輛越來越多,平均每日車流量在6000輛左右。大貨車多為陜北、內蒙、山西的拉煤車輛,按照三級公路標準,車流量剛達到飽和。然而,連續(xù)兩年,304省道韓城段先后發(fā)生了10起重大交通事故。其中,去年發(fā)生7起,今年發(fā)生3起,傷亡13人,且傷亡人員駕駛、乘坐的多為摩托車、農用三輪車。
是什么讓這條路段成了交通事故的“重災區(qū)”?市交警大隊教導員冀俊學告訴記者,肇事雙方都有責任,大車駕駛員存在超速超載、疲勞駕駛、不文明會車等行為;小車駕駛員安全意識淡薄,存在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農用三輪車載人上路、次干道高速轉入主干道等行為;雙方車輛還存在性能差、機件失靈、安全裝置不到位等問題。
為確保304省道道路交通安全,預防和減少路段交通事故,市交警大隊已聯合交通部門,就路段情況進行研判分析,對事故多發(fā)路段再排查、再整治,提出整改措施。市公路局已在韓黃交界設置了3.3米的限高架,沿線所有路口設有“前方強制限高3.3米,禁止貨車通行”字樣的大標識牌,并統(tǒng)一標準增設了減速標線、村莊標識。在沿線黃龍縣白馬灘鎮(zhèn)、大嶺山附近,駐守有當地交警,提醒限行車輛及時繞行、放行車輛減速慢行。
304省道韓城段將全線測速
韓城日報訊(記者 樊曉妮 實習記者 侯永超 通訊員 陳君君)6月13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獲悉,為有效抑制304省道超速行為,遏制交通事故發(fā)生,本月下旬起,我市將對304省道韓城段實行全線測速。
根據相關規(guī)定,市交警隊對304省道韓城段采取全線區(qū)間、固定測速,讓不文明駕駛、違規(guī)違法駕駛行為無處可藏。超速行駛者除處罰金外,還會對其駕照本進行扣分。此外,在路段原有4處爆閃燈的基礎上,增設6處爆閃燈、200塊交通提示標識,提醒廣大駕駛員減速、讓行,預計7月底全部安裝到位。
目前,市交警大隊已在304省道韓城段增派警力,通過定點和巡邏有機結合,加大對路段違規(guī)、違法駕駛行為查處力度,糾正違法行為,緩堵保暢。隨后,還將通過組裝宣傳車、印發(fā)宣傳彩頁,加大交通安全法規(guī)的宣傳,提高廣大駕駛員、群眾的安全意識。利用沿線村莊墻體、兩邊廣告牌,刷寫交通安全標語,宣傳安全知識。通過圖文并茂的形式,將沿線交通事故印制成宣傳頁,發(fā)放給周邊群眾和過往車輛,用身邊事例教育身邊人。
市公路局
增設波形護欄 改善行車環(huán)境
韓城日報訊(記者 楊小敏)日前,記者從市公路局獲悉,針對304省道交通事故頻發(fā),該局組織技術人員現場勘查,分析原因,針對暴露出的問題,明確整改措施和期限,進一步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整改中,該局按照現有公路技術狀況重點采取五項措施,即對每處急彎、陡坡路段增設太陽能慢閃警示燈。對部分事故多發(fā)路段,增設減速震蕩標線。7月底完成對沿線路堤高度大于4米的路段,增設波形鋼護欄,以防車輛沖出路側,造成翻車事故。加強日常巡查,及時清理落石,組織人員進行水毀搶修。對304省道全段標志牌進行重新規(guī)劃及更換,確保標志清晰醒目、易讀易懂、便于識別,為司乘人員提供準確的公路交通信息和安全的公路行車環(huán)境。
此外,因6月13日至7月20日,該路段部分路面實施大中修工程,304省道韓城全段實行了交通管制。該局還從加強施工現場規(guī)范管理、增強施工人員安全意識、設置安全標志、疏導交通秩序等方面確保施工期間道路安全。
6月13日6時30分,銅仁高速交警松桃大隊民警接支隊指揮中心指令稱:在秀山往松桃方向快到松桃服務區(qū)的地方,有一輛小型普通客車在高速公路發(fā)生交通事故翻出了護欄外,請立即出警!
民警到達現場后看到,一輛白色越野車停駛在了護欄外的邊坡上,現場一片狼藉。通過現場痕跡來看,肇事車是在撞上右側路牙石后駕駛員沒有采取任何有效的緊急措施然后再撞上護欄直接飛處去的。此次事故造成肇事車整個車身及波形護欄嚴重受損,所幸沒有人員受傷。為什么駕駛員在撞上第一次撞上路牙石前后沒有采取任何的緊急措施?現場民警也是一頭霧水。詢問駕駛員后才知道,原來駕駛員何某是凌晨3點從家里出發(fā),一家人打算去廣東打工,當車行至肇事路段時,精神有一點恍惚,還不知道怎么回事,車就直接飛了出去。當民警問他為什么選擇夜間出行時,何某坦誠交代;一是因為自己駕駛技術差,晚上車少開車感覺安全點;二是自己還是實習期,知道不能單獨上高速,為逃避交警處罰,于是就選擇夜間行車。在此次事故中,駕駛員何某不僅要對此次事故造成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他還將面臨罰款200元不記分的處罰。
高速交警提醒:1、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應在機動車前后位置粘貼、懸掛實習標志;無相應或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的,嚴禁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2、夜間行車光照不足、視線不良,不利于駕駛員及時掌握行車路況,遇緊急情況難以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3、行車前要養(yǎng)足精神,避免疲勞駕駛;凌晨是人最易疲勞時段,盡量避開凌晨出行。